绯虎瞟着老汉离去的身影,甩开心事,扇动着翅膀,冲向食街的上空,延着整个食街转了一圈,准备寻求合适的夺食目标。
适才它虽然饥饿难耐,但思绪却一直停留在人的思维模式中,没有转换过来,压根就没想到去偷食或者抢食。
虽说几个月前,它已从苏萌萌手中抢过一回食,但一来那里是自己的地盘,它当时的心情比较放松,二则是觉得这种事偶然做做无妨,但不能成为常态。
现在这陌生的城市,心情紧张,事事防备,压根就忘了一只鸟具备的优势。
现看见那乞汉听见自己说话时的表情和反应,绯虎才忽然觉得自己做为一只鹦鹉,其实是有很优势的。
比如说就算它跑到人类手里去抢夺一些食物,多半只会引来人们的惊诧好奇,却不容易惹来别人的追杀喊打。
人们在面对灵智远不及自己的宠物类生灵,心里总会莫明多出一份宽容,这也算是身为一只鸟的特殊福利。
绯虎在空中来回盘旋了好几圈,终于敲定了目标,那是几个正聚在烧烤摊前在喝酒猜拳的青年。
绯虎之所以选中他们,一是这几人看起来不像那种特别爱计较的人,二嘛,主要是因为他们的桌上放的都是一窜窜的烧烤。
对一只鹦鹉来说,这种带着竹签的窜烧烧烤,比较容易拿,它瞄准目标后,提气猛然扑下去。
来到了酒桌上,双爪往桌上一抓,抓起一大把烧烤签,一昂头,转身又冲向了空中。
在做这一窜动作的时候,绯虎还朝着他们眨了眨眼。
这一切说来话长,实际上绯虎从实施到完成,加起来不过几秒钟的时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