鄄城高大的青灰色城墙下, 是绵延的油菜花田。此时盛花期已过,放眼望去是一片金色和绿色夹杂着的斑驳地毯,而农夫带着镰刀从田中走过, 将为数不多的黄色收割而去。更有那连菜带籽一起收的, 在广袤的平原上制造出一片片裸露的褐色土地。
割完油菜的田再种小麦已经赶不上趟了,但播种黍米正值季节。不过这一片区域属试验田, 今年是要种红薯的。去年城墙根下要种油菜的时候, 遭到兖州父老联合抵制,最后还是曹操本人出面作保,这才让鄄城用上了植物油;但到了今年试种红薯的命令传达各村的时候,便是无人出面, 也没听到反抗的声音。
无他, 尝到甜头了。
而身穿官服的陈宫, 就带人站在被割了一半的油菜花田旁, 手里拿着把羽毛扇死命扇自己。
南岛系的基层官员不断往中原渗透, 带来了令人目眩的新制度和新技术。这必然让兖州世家感受到巨大的压力, 作为世家在曹营里的牵头人,陈宫自然也在想办法不让自己被边缘化。
迎接大公子好啊。汉帝死了, 曹操再征袁术的时候非要带上辽东来的大公子,这其中的意味稍微有些政治敏感性的人都看出来了。
未来的继承人,怎么都值得提前投资了。便是在官道上晒着太阳等, 也值得!
率先沿着官道策马而来的, 是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, 意气风发, 甩开后面的队伍七、八十米。
陈宫上前两步“来人可是曹昂公子?”
英俊非凡的少年郎勒住马缰“我是江东孙策。”
笑声清脆的少女也收敛神色“你是何人?打听曹昂公子作甚?”还没等陈宫答话,她又露出恍然的神色,喃喃道“衣冠是一千石的官员,且身高八尺有余,威严方正,眉梢一点黑痣,不会是陈宫叔父吧?”
“正是陈某,奉主公之令,在此迎接大公子一行。”
曹榛和孙策对视一眼,然后连最后的那点骄纵都收了起来。“陈叔父,我曹榛。”少女露出一个讨好的笑,“方才是我怠慢了您,回头见了父亲,可不要说我又纵马胡闹呀。”
曹榛的态度充分满足了陈宫的虚荣心。他微不可见地挺了挺腰杆“原来是女郎和孙公子,虽说鄄城较别处安泰,但离开护卫太远,到底不是身份尊贵的人该做的。”
曹榛继续笑“您说得对。”
“昂、铄、丕三位公子,可是在后方的车队中?”
“在,在的。还有孙二郎,也跟我们一起来了。”
“即如此,还请女郎替我引见大公子。”
曹榛笑得眯起了眼,下马牵绳,装作不经意般地感叹道“哎呀。父亲真是看中阿昂,竟然特意让陈叔父这样的心腹来接。只可怜我们这些个兄弟姊妹,都是没人疼没人爱的。”
这支队伍里贵人多了,曹家的子孙四个,孙家的儿郎两个,你单单只在乎一个曹昂,到底存的什么心思?
孙策虽然性子直,但也不是傻子,此时听见未婚妻跟人打机锋,自然是要帮腔的。怎么帮?鼻子里发出一声不满的“哼”,加上他高大的身形,威胁感扑面而来。
陈宫一凛,暗道不好。他只见两个年轻人一副大大咧咧跑马的样子,便当他们是傲慢无脑的二世祖了,他怎么就忘了,姓曹的女人,简直是世上最不省油的灯!“女郎哪里话?公子、公女,都是主公心爱的。便是孙文台的后人,主公言语间也是当自家孩子看的。”
曹榛转头看他,露出一口小白牙。天真无邪的笑容差点让陈宫以为刚刚的威胁是自己的错觉了。“知道陈叔父是哄我的,我也高兴。”曹榛蹦跳两步,“我不求父亲有多宠爱,别训斥我就成——您可要替我说好话呀。”说着,就朝前跑去,不一会儿就混入后方的车流中。
孙策对陈宫没什么好感,抱抱拳,也跟着曹榛溜之大吉。
只留下陈宫叹息一声,跟左右说道“若是主公的子嗣愚钝,那真是受气还不得善终;但是公子、公女太过聪慧,又让人心中忐忑了。”
陈宫眼中已经够厉害的曹榛,放到曹操跟前还是被说了一通“你又何必去招惹陈宫?他不过是孤傲一些,眼光头脑都是好的,性子也刚正。就你这眼里掺不得沙子的性子,那世上没几个人可用了。马上要嫁人了,还是不让人省心。”
阿榛躲丁夫人后头嗷嗷叫唤“我知道陈宫是人才,才与他多说两句。换成别的,腐儒骗子之流,我早一马鞭抽过去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