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云一句话说出,程昱和黄忠立刻大吃一惊。
“主公你要夜袭木东部大营”黄忠愕然问道。
程昱在旁补充:“亲率百骑精锐,也就是说,你只带一百人”
疯了吧
一百个人夜袭十万人的部落
赵云笑道:“别这么看着我,怪不好意思的。”
见二人毫无笑意,他只能无奈的说道:“好吧好吧,所谓夜袭,不是真的要跟对方硬拼,我也不想着要杀多少人。只不过是进去浑水摸鱼而已,将木东部彻底闹腾起来,先打草惊蛇,让木东部之中的骑兵把注意力放在我身上来,这个时候,汉升你再率领大军直接冲杀过来,岂不是事半功倍”
“所以,去的人不在多,而在精!而且有两个关键要素,第一就是人数必须要少,否则在混乱的场面之中很难指挥到位,士兵们也很难跟上我的节奏。第二就是速度要快,人数太多的话不容易见缝插针,毕竟我不是杀进去之后立马就要突围,而是要把水给彻底搅浑,让他们完全搞不清楚到底怎么回事,尽可能的吸引对方注意,为之后杀入的大军创造有利条件!”
看到二人若有所思的样子,赵云接着说道:“等我杀进去之后,你们二人便见机行事,瞅准时机立刻出击,千万不能给对方反应的时间和机会,务必要做到一击即中。到时候我再趁乱杀出来与你们汇合!这样一来,有两个好处。一是出其不意,起到一个很好的偷袭效果。二是能够迷惑对方,让他们不知道我们来了多少人,起码短时间内搞不清楚我们有多少人!”
“而且我进入之后,也不是无头苍蝇一样的乱窜。鲜卑部落的大营分布有一个规律,那就是地位越高之人,所处的位置就越靠近中心地带。只要我摸清楚了木东部首领和其他重要成员的位置,到时候汇合之后就能直接带人杀过去,解决了他们老大,群龙无首的一群乌合之众也就不足为虑了!”
“如此一来,此战必定可以一战而胜之!”
程昱皱眉道:“此计确实上佳,但主公是否考虑过自身的安危孤身携带百骑劫营,实在是太过危险了!”
黄忠连忙开口:“不如就让末将与主公交换吧,我去劫营吸引对方注意力,主公趁乱杀入便是!”
程昱微微点头,比较倾向于这个提议。
但赵云却摇头道:“不可,你的战马很普通,只不过比寻常战士的好一些罢了。但我坐下夜照玉狮却是天下间一等一的良驹,哪怕鲜卑族都是绝无仅有,速度之快,天下罕有战马可与之比肩!有夜照玉狮在,我不会有危险,相反,若是你去,反倒是危险重重。”
“再者说来,此去九死一生,我身为主将,亲自率军前往,才能激励一百勇士的士气,让他们无所畏惧的跟随我劫营。但汉升你不行,你才刚到军中不久,战士们对你并不了解,也并不完全信任你,你无法带给他们强有力的信心!百骑劫营,说起来好像很危险,但只要掌握的好,我甚至有信心在与你们汇合之前一个人都不会死!”
“好了,就这么定了!我之所以等到现在才说,就是不想你们一直反对,否则数日前在清湖城商议的时候我就说出来了,何必等到现在我意已决,你二人无需再劝。”
程昱和黄忠对视一眼,无奈的拱手:“是。”
赵云灿烂的一笑:“让将士们好好休息,吃饱喝足之后,今夜就开始行动。”
“是!”
……
……
秋草泛黄,天干气躁。
夜晚的天空,皓月无法与群星争辉,璨烂的星河悬挂于天际,将星空照亮的无比美丽。
星空下的草原,寂静无声,在距离木东部鲜卑大营数十里外的地方,一行黑夜中的骑士口衔草、马裹蹄,朝着木东部大营疾驰而去。
黑夜丑时刚过,赵云便带领百骑精锐疾速而来,今夜定要一战定乾坤!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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